第二十四章 小王子(1/1)

和郑守道约定好了之后,秦歌又和其他三人通了个电话,然后便坐在电脑前开始构思着究竟要写什么童话故事。

“长一,寓意深刻、有教育意义然后是老少皆宜的?”秦歌在脑海中不断回忆着,搜寻这符合这个要求的。

“优秀的童话太多了,《公主》、《青鸟》、《彼得潘》、《胡桃夹子》、《绿野仙踪》、《五个孩子和沙精》……能写的简直太多了,该写什么好呢?”秦歌再次为能写个故事太多而感到纠结。

“算了,既然不知道写什么那就先写自己喜欢的吧,我最喜欢的……”

秦歌喃喃自语,然后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对啊,我自己最喜欢的童话就是《王子》啊!对就写王子。”

秦歌高兴的叫了起来,别童话故事,在前世的所有他喜欢的故事之中《王子》都是能排在前三的书籍之一,而他喜欢《王子》到什么程度呢?简单来他看了《王子》二十多遍。

秦歌之所有对《王子》这么情有独钟,是因为前世的自己白了就是一个残废,因而王子的孤独他自己就深有体会,因为这个共通所以他对《王子》痴迷不已。

所以秦歌决定就写《王子》这个故事,不管教育出版社出不出版,他自己是一定要写这个故事的,如果教育出版社不要这个故事的话那是他们没有眼光,那么他们迟早有一天会后悔。大不了以后自己挣钱了自己出版这本书。

不过秦歌倒有些多虑了,其实教育出版社就是因为《皇帝的新装》才来找他约稿的,这本身就明了他们的眼光,而且约稿要求也了故事要寓意深刻、有教育意义然后是老少皆宜的,这有明了教育出版社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并不只是一味的追求商业价值。所以,秦歌只要写出《王子》这样优秀的故事,教育出版社肯定会帮助他不予余力的进行宣传。

《王子》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写成的一片著名儿童文学短篇。曾被多次改编成话剧和电影,可谓盛演不断。这本书已被选入许多西方国家的教科书,成为青少年的必读书籍。

而就在秦歌穿越前不久,电影院正好上映最新一部由王子改编而成的动画片。秦歌因为身体的原因没能到电影院去看,本来是想等免费版出来之后再补看的。没想到还没等到《王子》的动画片出来他就穿越了。

想到这,秦歌不免觉得有些遗憾,于是他更加坚定的想要将这本写出了了,他想要让更多的人看到王子的孤独,看到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想要告诉大家的东西。

《王子》书中的主人公是来一个自外星球b61星球的王子。

故事以一位飞行员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了王子从自己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历险。

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以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和愚妄,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

《王子》这本书在字出版以来就受到了无数粉丝的追捧,它陪伴很多人成长,成为他们人生中一个美好的印记,也影响了许多成年人,触动他们深藏的童心。它所表现出的讽刺与幻想,真情与哲理,使之成为法国乃至世界上最为著名的一部童话。也正是因为这样《王子》这本书七十多年来一直位于畅销榜前列,成为了经久不衰的畅销书。

网上有法《王子》全球销售超过五亿册,仅次于《圣经》。有没有五亿册秦歌不敢确定,但销售了好几亿册那是肯定的。

想到这些秦歌反而不敢去写了,他站了起来,走到水池边,用肥皂将自己的手洗干净,然后又用清水一遍一遍的冲洗干净,直到他认为已经完全干净了之后才再次回到电脑桌前。事实上,秦歌每次写作之都会洗手,之前的每一次他都没有像这次这样的认真过。

他这么做的目的没有别的,只是因为他对《王子》的喜爱;对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的敬佩;以及他自己对于文字的敬畏。

古人写作前都要沐浴焚香,足见其虔诚。

这也告诉了作者写作的时候必须对文字抱有敬畏的态度。文学创作是神圣事业,恣意亵渎“文学”,真是一种作孽行为。

秦歌自己不是什么大圣人,但他对文字确实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又因为其实他是在这个世界窃取另一个世界作者们的成果,所以他将这种敬畏放得更大。

一切准备就绪,秦歌终于开始在键盘上开始敲击起来:

当我还只有六岁的时候,在一本描写原始森林的名叫《真实的故事》的书中,看到了一副精彩的插画,画的是一条蟒蛇正在吞食一只大野兽。页头上就是那副画的摹本。

这本书中写道:“这些蟒蛇把它们的猎获物不加咀嚼地囫囵吞下,尔后就不能再动弹了;它们就在长长的六个月的睡眠中消化这些食物。”

当时,我对丛林中的奇遇想得很多……

……

秦歌敲击着键盘,慢慢的,他竟然完全沉浸在了故事之中,仿佛自己走进了王子的世界,又仿佛他自己就是王子。

不过他虽然走神,但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因此而停下。

秦歌就这样不吃不喝的码着《王子》的故事,时间在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傍晚6。

……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站起来。他迈出了一步。而我却动弹不得。

在他的脚踝子骨附近,一道黄光闪了一下。刹那间他一动也不动了。他没有叫喊。他轻轻地象一棵树一样倒在地上,大概由于沙地的缘故,连一响声都没有。

……

有一天,你们若去非洲沙漠旅行,请仔细认一认这个景色,免得当面错过了。你们若有机会经过那里,我请求你们,不要匆匆离去,在这颗星下守候片刻。倘若有个孩子走到你们跟前,倘若他在笑,有一头金发,不回答人家提出的问题,你们就可清到他是谁了。那时,劳驾你们!不要让我老是这么忧伤,赶快写信告诉我;他回来了……

全文完

秦歌打上全书完三个字之后,全身的力气像是全部被抽干净了一样,他眼神有些空洞的看着电脑屏幕。脑海里不断回放着有着一头金发的王子安静的倒在沙漠上的画面。

秦歌感觉自己的内心有些酸涩,他沉浸在这种略微伤感的情绪之中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

秦歌站起来,去洗了把脸,看着窗外的天空渐渐被黑暗笼罩,秦歌突然想:不知道b61星球还在不在,如果还在的话没有了王子铲除猴面包树它是不是已经被猴面包树包裹了呢?还有,王子的那朵玫瑰花不知道还好吗?她是不是一直在b61星球上等着王子回来……

“呼,什么呢?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多愁善感了?”秦歌捧了把水打在脸上,然后拼命的摇头,试图将自己心中那些胡思乱想的想法给驱散开来。

“好了,既然写好了,那就给教育出版社那边发过去吧,看看他们怎么。”秦歌着,走到电脑桌前,拿起手机按了一下*号键将手机唤醒想要看看郑守道是否已经将递稿邮箱给自己发过来了。

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有一条唯独短信,秦歌打开一看,正是郑守道发来的邮箱地址。

秦歌将《王子》用u盘考下来,然后换上衣服出门,他准备到【幻想奇迹】去,然后把《王子》发到教育出版社的递稿邮箱。

完了顺便再请林浩吃顿饭,毕竟严格意义上来他身体的前主人在这个世界就只有林浩这么一个朋友,而且这林浩为人也确实不错,所以秦歌决定把林浩这个朋友继续交下去。

ps:我个人真的很喜欢《王子》这本书,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没看过的一定要去看看,字数不多,但真的很好看。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