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恋爱了(1/1)

邓子墨确定,他真的恋爱了。

那感觉很难形容,仿佛夜空的颜色比平时亮堂,日夜颠倒,就像是吃了高浓度酒精的棉花糖,心里甜索索且软绵绵的,如上天山折云枝,仿入南海踏莲蓬,总之,他飞仙了。

他彻底爱上了范瑾文,这个大他六岁的姐姐,他的假女朋友,他的房东。

也许之前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今日感情的爆发,邓子墨的情绪极度亢奋,甚至有点恍惚,他忘了如何和范瑾文一起帮助大爷捡起的桃子,更忘了是怎么回到的家里,就像是梦游症发作了,他整宿对着屋里的电脑,和所有游戏玩家宣布着,他恋爱了,现在感觉好幸福。

游戏里的小伙伴都觉得他是喝多了瞎闹腾,均懒得搭理他,只有邓子墨自己知道,他比任何时候都清醒,范瑾文在他心里已经不是假女朋友了,是他真正希望交往的对象。

对着屋门整整坐了一宿,困意全无,直到白日的一线光亮从窗帘后倾泻而出,邓子墨竖起了耳朵,当听到客厅有动静的时候,他赶紧跑了出去,和准备去上班的范瑾文打起招呼。

范瑾文和往常一样,换好了工作装,化好妆容,在鞋柜前挑选着鞋子。看到邓子墨跑出来就笑了笑,调侃着他是还没睡呢,还是刚睡醒。

“那个,你路上小心啊,我这里有几个巧克力派,你路上当早点吧。”邓子墨有点不自然的说着,当他想到准备早点这回事的时候,发现屋里只有巧克力派,还有一盒不知道放了多久的核桃仁。

传递巧克力派的画面有点突兀,范瑾文联想起了小时候,以前去上学之前,她妈妈也这样塞过吃的吧,不过眼前邓子墨捧着巧克力派的样子有点好笑,也有点小暖。

“谢谢啊,我拿一个就好。”范瑾文拿过来一包,挥挥手就去上班了。

……

邓子墨就像是完成了使命,如同他等了一宿就是为了早上的相遇,能够见上对方一面,说句早安,他就无比充实了。

晃晃悠悠的回到屋里,邓子墨脱得光溜溜的躺在床上,他看着天花板,依然好久不能入睡。

********

这段时间里,渴望和范瑾文见面的心愿占据了邓子墨的全部,感情来得太过猛烈,他根本控制不了,无时无刻想要为对方做点什么,只要是能对她好的,邓子墨都愿意去做。

他开始每天早上给范瑾文预备早餐,提前一天买好了放在冰箱里,第二天早起后说是买多了一份,让她带着路上吃。

晚上范瑾文回来,邓子墨也准备新鲜水果给她消暑,有次听说她没吃饭就主动下楼去买外卖。之前都是范瑾文打扫客厅,现在他也挥起了拖把,只是打碎了两个杯子,算不上表现出色吧。在潜移默化中,邓子墨渐渐有了一个意识,他希望自己能做得更好。

一连几天都在游戏里发表恋爱宣言,终于有位知情的小伙伴坐不住了,他把邓子墨约了出来,那个人就是孙大圣。

大圣平时总是很暖很和气的样子,但是今天却带着格外阴森的气息,他板着脸,甚至没有打招呼,拉开椅子的样子也有点粗鲁,开门见山的问着。

“邓子墨,你是和瑾文姐来真的啊。”

孙大圣是邓子墨的好哥们,两个人在游戏里组过战队,算是出生入死的老搭档了,他们线下也经常一块去打球吃饭,喝醉的时候相互谈心,邓子墨也知道,范瑾文是大圣一直倾慕的对象。

他并不想隐瞒大圣,更不想敷衍他,坦白的说他是很感激大圣的,就是因为他的介绍,自己才能有幸遇到范瑾文,才能让误会一步步解开,才能有幸了解到那个女人的更多面,直到如今的沉迷。

“是的,我很认真的,我喜欢上她了。”邓子墨也不顾邻桌坐着懵懂的幼儿园小孩,大声宣布出来了。

话音刚落,孙大圣的脸色又暗了一个色调,他的手指渐渐卷曲,最后攥成了拳头,关节敲着桌面。

“你老实告诉我,你蓄谋多久了,还是说你搬进瑾文姐的家里,就是为了这个。”

“你怎么说话呢!孙大圣,我是什么人你不了解吗!我怎么可能是蓄谋!”邓子墨非常生气,大圣这话的意思,就好像自己之前是在利用他接近范瑾文是的。

“我喜欢上瑾文姐,完全就是感情到那个地步了!日久生情,浑然天成,我也控制不了了,懂吗!”

孙大圣手指死死的抠着桌边,耸起肩膀,紧紧盯着邓子墨,最终他吞了口气,指了指外面,两个人一起出了咖啡厅,很有默契的拐进了一条巷子里,当他们觉得位置差不多了,站住了脚步。

“邓子墨你清醒点,别想起一出是一出的,你和瑾文姐真的不适合。”

虽然在餐厅里大圣完全就是一副要大闹天宫的样子,但是进到巷子里后,他冷静了不少。

“……”

邓子墨没急于反驳,他知道自己只要一开口,难免又会吵起来了。两个多年的好基友,在游戏里就特别有默契,这么多年了,邓子墨换了好几拨队友,大圣的游戏技术绝对不是最好的,但唯独他是邓子墨的老牌搭档,这不是没原由的,大圣稳一点,子墨燥一点,合作的时候就中和了。

沉默期间两个人都没吱声,好友之间的冷处理反而是比较好的方式,大家都给彼此留出冷静的时间了,大圣靠向围墙,缓缓蹭下去,最终蹲在石板地上,食指交叉,仰望着天空。

“我……”他叹了口气,后脑勺抵着砖头垒成的石墙,黑框眼镜挂在鼻梁上,有点落寞。

“子墨你知道吗,我始终没有去追求瑾文姐,就是因为我比她小。”

“她已经进入了需要稳定的年龄了,而我除了叫孙大圣这个牛逼名字外,既不能大闹天宫,又不能七十二变,说到底就是一卖房子的,根本不具备生活稳定的能力,而且短期之内,我很难有大改变……”

“坦白的说,咱俩这岁数耗个几年都没关系,但是瑾文姐和咱们的情况不一样,漂浮不定的未来就是对人家不负责任,子墨如果你真为她好,就好好想想吧。”

这番话大圣说的并不容易,他也想像《西游记》里的孙大圣一样潇洒自在,霸气外露,他也想像《大圣归来》一样来次翻天覆地的逆袭,但是这里不是妖魔鬼怪神仙佛祖的年代,生活本身就不是小说,也不是电影,小说里你可以弃文,电影你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生活中呢,你可以说这日子不过了吗?

一辆车子拐进小胡同里,鸣着喇叭催促两位年轻人闪开,邓子墨为了让路也贴到了墙上,蹲在了大圣的身边。他能感觉的到,大圣比他认识范瑾文要早的多,也许也有过狂热爱恋的感觉,只是他没有选择去追求,而且让感情渐渐趋于平淡,献上一份祝福。不知不觉间,邓子墨的心里泛起酸涩,他同样看向天空,和大圣看着同一番景致,却因人不同,景致也截然不同。

“大圣,这次就算你磨破嘴皮子,甚至弄死我,也无法阻止我继续爱她,我无论如何都要追到底了。”说出这话的时候,邓子墨自己都吓了一跳,果然爱情能把人塑造成艺术家,肉麻至死。

撑着膝盖站起来,蹲久了有点腿麻,他转着脚腕,有意放松了语调。

“其实说了那么多,还是我一头热的阶段呢,我是真心喜欢上了瑾文姐。”说着邓子墨耸耸肩膀,“可也保不齐人家会拒绝我,但就算是拒绝了,我也要和范瑾文说得清清楚楚的,让她知道我的心意。”

邓子墨和大圣的区别就在于此,他们看到的景致也有所不同。

……

孙大圣无奈的摇摇头,他撑着膝盖冷哼了一声:“子墨,我真的很想弄死你啊。”

“不过在那之前,先拉我起来,我腿麻了。”

“哈哈。”邓子墨笑得前仰后合的,他伸出了手。

有时候,好基友之间的默契就是这么奇妙。

*********

回家前邓子墨有意在小区附近徘徊,他等着范瑾文下班回家。

看着时间,掐指计算,从范瑾文平时到家的时间推算这会应该快到了。他认真识别着每一位路过的行人,而小区的保安也认真识别着鬼鬼祟祟的他,双方暗流涌动。

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视野里时,邓子墨就灿烂了,他快步跑过去,却察觉到了一点不对劲。

“你怎么一瘸一拐的啊!”邓子墨问着,范瑾文走路姿势很别扭,步子一高一低的,身子也是晃晃悠悠的。

范瑾文看到他时有些吃惊,脚不小心又碰在了石阶上,疼得皱紧了眉头。

“脚崴了啊?”邓子墨赶紧扶着她,双手撑在肩膀两侧,帮她稳住平衡。

范瑾文无奈的点点头,脚是崴了一下,还以为能忍过去,现在还真挺疼的。

又跌跌撞撞走了两步,她吃疼的咬着嘴唇,邓子墨看得心疼,索性也不扶着了,直接说道:“来,瑾文姐,我背着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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