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您可得为人家做主呀!(1/1)

太初宫,又名紫微宫,正是武则天定都洛阳后的皇宫。

看着庄重巍峨的宫殿,方回不禁有些小激动,故宫他去过,虽然比太初宫要大的多,可里面没皇帝啊,而且进门还要买门票,前世的皇家禁地成了供游人游览的旅游景点,曾经的空旷肃穆变的热闹嘈杂,要是赶上个什么节假日,那就是人挤人,挪步都费劲,哪像现在。

方回是跟着程伯献一起来的,依然没有见到小公爷那个神神秘秘的老公爷爹。

皇宫禁地,检查是非常森严的,经过好几道检查后,方回和程伯献才被允许入宫。

方回很好奇,男人当皇帝,怕后宫出点什么绯闻,所以才有了太监这个光荣又伟大的职业,可是女人当皇帝该用什么呢?太监?那张昌宗这个妃子——啧啧,口味真重。

经过检查,便有一个小太监迈着小碎步一路跑了过来,跟两人作揖问好后,便在前面带路。经过第一道长廊后,又有第二个太监接手,反复几次,才到了一处半月形拱门前,那小太监转身离开,拱门里走出另外一个太监,方回一看,还是熟人。

“曹公公,你好呀。”难得遇到个熟人,方回挥着手跟曹玉打招呼。

“方公子好。”曹玉尖声笑道:“上次一别一月有余,方公子真是越发的精神了。”

“哈哈,皇上功盖三皇,气盖五帝,国家盛世安康,百姓富庶,想不精神都难啊。”方回笑着说道。马屁不要钱似的拍了过去,虽然有点狗不通,但谁都听的出他这是好话。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为了忽悠客户下订单,这是每一个销售人才都必备的专业技能。

这是什么地方?这是皇宫啊,这拱门里大概就是御花园了吧?在天老大地老二皇帝老三的年代,拍拍皇帝的马屁是应该的。穿越小说咱又不是没看过,你跟王爷公爷什么的关系好就算了,还跟皇帝拜把子,那不扯淡么。自古无情帝王家,为了当老三,那些皇帝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兄弟阋墙,手足相残的事还少么?更别说你一个外人了。小说怎么了?《鹿鼎记》还是小说呢,最后康熙不还是要杀韦小宝?

方回可没那么傻,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他比谁都清楚——换个说法,他现在还是金陵六扇门的一个小书吏,算办个公务员,他的顶头上司是谭三元那憨货,谭三元的顶头上司是六扇门的总捕头,总捕头的顶头上司是皇上——皇上,就是方回的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好乱)。你觉得一个科员敢跟正国级大领导叫板吗?

这是政治,也是人情世故,放在哪个朝代都一样。

“方公子,小公爷,咱们进去吧?”聊了一堆有的没的,曹玉便为二人引路,进了拱门。

方回这一路都是走马观花过来的,皇家的御花园说起来也并没多大,但加上皇家两个字,含义完全就不一样了。比如说,皇家套房就比标间贵。

御花园中看不到任何士兵,方回眼珠子转了半天,也没看到慕容嫣他们几个神捕藏哪了。沿路只有一些行色匆匆的太监和宫女。

把两人带到一处水波环绕的假山凉亭里,又吩咐了宫女上茶,曹玉陪着笑道:“方公子,小公爷,陛下正在上阳宫议事,吩咐老奴好生招待二位,方公子小公爷若有什么吩咐,尽管知会老奴便是。”

“麻烦曹公公了。”方回从腰上摸出个钱袋递了过去,曹玉福至心灵,手腕一翻便没了踪影,脸上的笑容更加殷勤:“不麻烦,一点也不麻烦,方公子被陛下赏识,想来飞黄腾达指日可待,还望到时方公子多多提携。”

方回笑了笑没说话,飞黄腾达?鬼才想呢。

等了大约快一个时辰,茶水都喝了两壶,拱门外才传来一个尖声细气的声音:“陛下到。”接着,一行人便出现在了御花园之中。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穿着一身金色龙袍的老太太,头顶金冠,身后的披风上一条五爪金龙虎虎生威,这便是一代女皇武则天。

曹玉和其他太监宫女们赶紧跪了下去,程伯献是世袭开国公,但也得行礼,唯独方回,有些发愣的戳在原地,心里冒出一个荒诞无比的念头——老太太没范冰冰好看。

天知道方回怎么会蹦出这个想法,就连他自己都被自己给吓了一跳,见武皇看向他,方回顿时回神,跪了下去,双手平伸,一拜到底,嘴里高呼:“吾皇万岁万万岁”,乍一看跟邪教拜神似的。

“值此佳节,方卿不必多礼。”武则天开口说话,面容慈祥,声音柔和,如果不是那一身龙袍,方回会毫不犹豫的认为这是邻居家老奶奶。

老太太身后还跟着不少人,其中一个四十多岁,长相跟程伯献有几分相似的估计就是程伯献的老爹,广平郡公程处弼。还有两个挺漂亮的女人,看年纪最多二三十岁,再后面是一个穿着紫色官服身材微胖的中年胖子,然后是临淄王李隆基,在最后,还有方回的老熟人张昌宗,他旁边还跟着一个白面中年帅哥,估计就是他弟弟张易之了。

方回看到了张昌宗,张昌宗也看到了方回,顿时一脸惊怒,也不顾皇上还在,指着方回怒道:“是你!”

方回赶紧摇头:“不是我。”

“就是你。”张昌宗脸上还带着一抹淤青,看着方回眼珠子都红了。结果,这位中年帅大叔却是噗通一声跪在了武则天脚边,带着哭腔道:“陛下,您可得为人家做主呀——就是这姓方的,昨日指使他人殴打我,您看我这脸,您看看,呜呜呜。”哭的跟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似的。

方回浑身恶寒,鸡皮疙瘩蹭蹭往外冒,被张昌宗雷了个外焦里嫩。

尤其是那如深闺怨妇一般的“人家”,听的方回恨不得拿刀割掉自己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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