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我好想好想有一个兄弟啊,哪怕他是个熊孩子(1/1)

秋日的早晨,露水总是很重,度过了令人惊喜(惊吓)的夏季,无论是准爸爸还是受虐狂,都已经习惯了重新平静下来的生活。

被劈的十分工整的木材一块块被投入炉火中,被晒干的枣木燃烧,在烟中参杂着淡淡的果木香。围着炉子的所有人和物在秋天迟来的早日下都很高兴,除了坛中人的佩刀义轻求,刚刚完成劈柴大业,真是破格啊。

火很快璨璨地顺着炉沿爬上来,舔舐着锅底,而恨天邪就盯着那口锅,探究的目光在锅与人之间来回扫视。恨天邪发誓,他从来没看过这么正经的二哥。就算是当年去讨伐邪天御武,也是一副怒艹恁娘玩世不恭的模样。而今天的二哥对着小小的炉子,竟是比面对邪天御武还要紧张,这不禁使得恨天邪对锅里的东西更好奇了。

“啊,什么啊,只是一锅米饭嘛。”千等万等,在二哥逼人目光下不敢多嘴的恨天邪在看见真面目后忍不住失望的叫出来。

“你还想再来一锅猪脚面,让你先把猪蹄啃了?没眼力劲的衰仔,来帮你二仔忙。跟我一起做。”二哥小心翼翼的把米饭一勺一勺的盛进一个水滴型的坛子里。

“像我一样,不许掉一粒米欧。”“好的二哥,我们是在做什么啊?”

“酿酒啊。跟你三哥学的,正宗绍兴黄酒。”

“二哥我见识少你不要骗我,绍兴离这里起码万里。”

“不骗你的啊,你二哥我走南闯北,什么地方没去过?什么酒没喝过?什么人没见过?而且,你三哥可是正宗江南水乡,大户书香门第出身。懂得不比你四哥少。我这酿酒的法子,还是跟他学的呢。哎哎哎,多了多了!”

舀到坛子一半的坛中人看着自己不稳重的小弟把自己的坛子装满,忍不住拍了拍额头。“要是你三哥,一定不会这么冒失的。”

“二哥,你与三哥是怎么认识的啊?”

“你怎么会好奇这个问题?”

“很难想象一个山大王会与一个秀才结成八拜之交。”

“你皮痛喽?打趣你哥哥。谁说山大王和秀才凑不到一块?山大王才需要一个秀才做军师呢。你看戏文里,不是有很多草莽得到个落魄秀才,才成了天子,坐了龙椅的吗?还有好多山大王抢女秀才,女大王抢俊秀才的。”

“额,做皇帝的那个我能想到是三顾茅庐,后面那俩呢?”

“少年人还是见识少,快活林八十两银子一场,霸道土匪爱上我,我与娇蛮悍匪的故事……不是有很多吗?”

“二哥你赢了。那你与三哥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啊,你要是不愿说也可以不说。”

“啊,这真是一个极其精彩的故事。不过还是先把米拍好吧。”轻柔的把米反复揉捏,一种粘稠的感觉活跃于指间,十分郑重的净手,二哥从心口掏出一个小小的四方布包。一层层得把绸子掀开,一股霉味传来,活跃于乳白色的那一小块。双手合十,将那一小块酒曲捂在手中,祈祷片刻。

细细把酒曲碾碎,坛中人一边把酒曲和在米中一边与恨天邪讲那过去的故事。“很久以前,我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那时的我,和你一样少不经事,整日在家中长辈庇佑下惹事生非。直到一天,我父亲学艺不精,被前来踢馆的浪人一刀剁了。我的日子也随着那一刀变了。”

“小弟,我告诉你,在你没给肉的情况下你身边的狗有多亲热,在你没了刀的情况下他们咬你就有多狠!从没有无缘无故就来巴结人的。后面的不提也罢,我就这样流落江湖,拿着一封不知多少年前的兰谱,去找几十年没联络过的云海玉弓家。”

“那时的我见惯了背叛,根本不信所谓几十年的老交情,去那里可能是为了给自己找个活下去的目标吧。走走停停,在离云海不远的地方,你哥哥我被打劫了。”

“被打劫了?不要告诉我,二哥你真是被三哥掳上山去的,看不出来啊,三哥还有这兼职。”

“别瞎扯,二哥我怎么可能打不过那几个小毛贼?只是酒喝多了罢了。被那几个小毛贼绑到山上,老子就醒了。一刀就让山贼头子见了自己背面长什么样。那群小杂碎腿软的不行,就拜我为老大了。”

“那是你抢的三哥喽?”

“差不多,他是云海玉弓家的少主,领了一帮弓手前来剿寇,真是笑死我了,他可真是个木头脑袋,打架一水的弓兵。我吃了个小亏后砍了几十棵木头做成大盾,顶着就靠近他,他也不跑,就一直傻傻的射,等我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还责怪我不讲江湖道义。真是笑死我了。”

“二哥,擦擦吧。”

“没注意到,鼻涕都出来了。你出去给二哥打壶酒来。回来我再讲。”

“好。马上回来。”

“啧,好烈的烧刀子,我们接着讲吧。于是云海玉弓家的小少爷就成了二哥我的俘虏。”

“再然后呢?”

“着什么急,等我喝完这一口再说。再后来,我捉弄他烦了,就把他放了回去。没想到过了几天他又回来了。”

“他找你报仇。”

“不是,他只是无路可去。他家里人让他剿匪,其实是找个由头支开他,让他去避难啊。”

“难道三哥也?”

“不用这么惊讶,我们五兄弟除了小四,哪个不是家破人亡,哪个不算天煞孤星?他就又到我手里了。还带着两个大·麻烦。”

“什么大麻烦?是秘密还是宝物?”

“既是宝物也是秘密,我手上的这把义轻求,三哥手上那把意难忘,据说是上古女娲大神宝藏的钥匙。于是我们两个人就开始了逃难之路。”

“然后你们就成了兄弟?”“这不废话吗?”

“后来我们就成了兄弟,一起在江湖流浪。一天在南武林,我喝到一种很没劲的酒,叫绍兴黄。你三哥却说我喝不了一坛。我自然是不服气的,可我没想到它居然后劲这么大,我大睡了三天三夜,醒来就是在厨房柴堆里。你三哥告诉我,我耍酒疯把人家店拆了,于是我们就留在那打工还债。你三哥确实是个精明人,没几天就把老板娘祖传的酿酒秘方学到手啦。”

“我做护卫,他做跑堂加酿酒师傅,我们跟着那个叫佟掌柜的老板娘过了好一阵安生日子,直到老板娘越来越老,把我们赶出去。”

“别用这种疑问的眼神看着我,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老板娘看上跑堂的了,可惜时间对老百姓,比对我们无情多了,格老子的,哪个女人愿意在爱人面前变得年老色衰呢?趁自己风韵犹存,赶紧把人打发走才是正道。”

“那三哥为什么不教她学武啊?”

“习了武又怎样?让她跟我们两个败家子仆街货色混江湖?刀头舔血,不知哪日就像你三哥一样死在个小人手里?你要知道,像个普通人一样老死,也算一种福气。从佟掌柜那里离开,我和他一起回到西武林我老家,本来是想报仇的,结果又是一场惨败。”

“你们没打过仇人。”

“那倒不是,三刀的货色。可是就在最后一刀,我多嘴了。一个江湖人最忌讳的就是在最后一刀前多嘴。所以我现在很后悔。一个自称阿鼻地狱岛岛主的家伙拦下了我最后一击,轻而易举打败了不甘心的我与御缕弧弓。所以,小弟啊,对于对手,一定要乱刀砍死之后,才能在尸体上跳舞。

被击败的我很失落,但也无计可施。你三哥为了安慰我,决定拿出老板娘临别时送的三块酒曲,给我酿一坛好酒。我们两把我老家废墟全拆了,劈材烧火煮饭酿酒。过了五个月,冬天降临的时候,我们把坛子启出来,大醉了一场。

你三哥告诉我说,自己如果有个女儿,在她未出生时酿一坛酒埋起来,待她出嫁时送于女婿,那坛酒就叫女儿红。我当时笑嘻嘻的说‘酸才,将来我们成家立业,有了小孩,同性就义成金兰,异性就结为夫妇。’他一弓拍在我头上‘那要是死了呢?’

我说‘死了就死了,下辈子投进一胎就做兄弟姐妹,投进两胎就做兄弟夫妻。要是他后死我先死,我先投胎,他一定要来找我,我把他做儿子,一辈子宠着他。’”

“二哥,手帕给你,我再给你打壶酒吧。”慌忙跑出厨房,恨天邪感觉鼻子很酸,隔着禁闭的房门,他好像听见一个男人的哭声。

“酸才,我好想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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