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僵局(1/1)

在所有目光聚焦到那位名气和实力都超人一等的嚣张杀手之际,另一起与那起案件相隔一室的凶案也似乎暂且无从谈起。

“杀死赵晓霞女士的凶手十分熟悉人体的结构——起码对发声的部位有所了解,这我也不是没有提过。”莫云晚靠在墙边,斜眼看着房间里的众人,懒散的挥了挥手,“早。为了表达我最真挚的善意,还给你们带了我老家寄来的特产。来,小陆想吃不?”

“我跟你讲,莫法医最近很奇怪。”陆遥刚好坐在宋乔雨旁边,手还放在键盘上,趁着莫云晚发话小声说,“宋哥,你要小心别被盯上。”

宋乔雨感到有些奇怪:“你居然还有这种好心提醒的精神?”

“主要莫法医开起大来可全是aoe伤害,尽量不能殃及无辜。比如我就很无辜。”陆遥语气诚挚。

队友情终究是不存在的。

“她什么时候不奇怪过?”宋乔雨眯了眯眼。

“对啊,我什么时候不奇怪过。”

陆遥突然对上莫云晚的眼神,吓得啪的一下关上了自己的电脑。

就跟上课看闲书被老师抓包,在家打游戏被家长抓包了一样。

莫云晚乐了,绕过桌子整个人凑过来:“怕什么,我会吃人?”

“姐,你好可怕。”

“工作时间,我建议你不要多嘴,不然我会不会吃人不知道,你们邵队可是会哭出来的。”莫云晚摇了摇头,“黎明的热门话题放在一边,我听说你们觉得凶手有两个人,那总得弄出个道道来吧?不然就算是姓梁的能哄,也没法向上头交代。”

邵梓也一直注视着这边的动静,习惯性被暗损了一通又听到一些其他的话题,不由得疑惑发问:“老莫,你是知道什么上面的意思?”

“这可是大事,黎明犯案从来都是早有预谋,而且在同一个地方会干不少事,甚至后续都可能又有命案发生。”莫云晚一边用旁边的抽纸顺手擦了擦桌子,方便把手臂放在桌子上,一边抬头道,“哪能没人注意?你们就算从二队那里拿来了资料也不至于完全接管这个案子,这种事难道你和梁安都不清楚吗?”

她的语气实在诧异,以至于不明所以的人实在难以明白这份情绪的由来。

“那是当然……”邵梓点了点头,“本来我们就打算在他们插手以前把能做的事情解决掉,以免弄不清楚我们想要弄清楚的事就被半道截胡——他们也没有干扰我们调查的必要,甚至还能和我们达成合作。”

“毕竟你们这有位专案组的熟人。”莫云晚哼了一声,“但其他的人可不在他们认识的人范围以内,我也就知道认识一个常去专案组的老法医而已。我也对你们调查没什么意见,只是不要在我的名字填在报告的时候在你们这边出了岔子,这样丢的也是我的脸。”

搞了半天,压力来自于她自己。

一边的陆遥也弄好了她调查的内容。

“赵晓霞在早上出发的时候确实没有家里人注意到她的离开,但一路上也难以避免的有被道路上的监控摄像头拍到她开的车——毕竟是个豪车。

最后一次她的车出现在监控摄像头里是在一个商场的停车场当中,她下车以后就不见踪影,再然后就是死在李春生的住所。”

陆遥可算是做了一回体力活,也顺带借用了宋乔雨过人的眼力,用以识别人脸识别系统无法涉及的部分人体特征,因此能以最快的速度找齐所有可能有用的轨迹。

她把推测的赵晓霞行进的路线画在了地图上。其中的行动时间符合逻辑,也确实是赵晓霞手机上使用的导航软件从起点到终点智能选择的路线。

甚至在系统当中都有相应的记录。赵晓霞只是向身边人隐瞒了自己的行动,而并没有做其他隐蔽的举动,甚至没有规避显而易见的摄像头。她应当是想不到自己此行一去不复返的。

而拿她的照片向所有被捕的人询问,也没有人知道这位素来在报纸和杂志上露面的大老板除了当大老板竟然还和自己的boss有接触。

当然,审讯人员并没有提及两人的死亡,那些人也只以为是在寻找案情的线索,稍稍嘴硬些的死活不肯松口暴露他们犯罪的详情,也有放弃抵抗的为了允诺的减刑而全盘托出,但后者却是少数。

无论如何,总结起来的完整结果就是,赵晓霞行动的动机仍旧不算明朗。

“会不会是赵晓霞得了什么病?想要找李春生购买器官来替换之类的。”陆遥早有想法,举手提问,“这种理由听上去很合理。而且赵晓霞她身份比较特殊,很有钱,应该也很注重体面。如果既不想暴露自己患病,又想先人一步找到解决的方法,也许就动了歪心思。”

“你可真聪明。”莫云晚亲切的赞叹,“早在我从学长嘴里问出两个人身份的时候我就想到了,你难道没看到我们俩把姓赵的女士的心肝脾胃肾全检查了一遍吗?陆遥,不是我说你,你手机玩的到底有多认真啊?”

陆遥悻悻的低下了头。

“觉得我想不到这种常见桥段,你是在侮辱我的职业素养。”莫云晚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宋乔雨不惧威慑,坐在原处仰头提问:“结果呢?”

“很健康而美丽的器官——除了是死的以外。哦,还有窒息死亡导致的其他症状,那倒是挺不健康的。不抽烟不喝酒,大老板的生活习惯应该不错。”莫云晚耸了耸肩。

邵梓皱起了眉头:“但那也暂时想不到其他线索了。”

“我把话说回来,两个死者死的都很利落,像你们说的赵晓霞的行动甚至和往日不同,显然凶手早有预谋。既然我在解剖的时候问学长都说没发现有什么问题,应该不算是特别明显的案子。恐怕你们这次要快人一步是难办了。”莫云晚一边摇头,一边忍不住幸灾乐祸。

让人不知道她这精神分裂一样的是什么情况。一边说怕三队给她丢面子,一边出于感性的情绪幸灾乐祸——又或者只是她独有的恶劣习惯?

“如果第二个凶手……不,按照死亡时间应该是第一个凶手,按资排辈得是黎明当了那个老二。”邵梓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如果第一个凶手真的看到了黎明犯案的过程,不说看到真面目,即使只是遇到了他,不仅是我们,专案组那批人或许得像对刘澈一样把这个人当作重要的线索,活体线索,真抓到了也得提审个千八百遍的。刘澈可还是我们三队的人,只是借去用用,真抓到凶手或许还得有个近距离专用牢房的待遇呢。”

毕竟按照推论,那个人拿走了黎明的宣告书,而且应该有过检查和阅读。只要这个人稍微关注一下时事新闻,应当不会忽略这位“聚光灯下的杀手”。

可这位事先有所预谋的另一位凶手,犯案的手法却也和黎明一样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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