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第七十一章(1/1)

天刚亮下起了雨,前一天还是晴朗的, 傍晚时叶佳妤还和沈砚行一起游玩了影视城, 本来约好了今天再去走走,可现在看来, 也未必能成行了。

沈砚行倒是随意得多, “不能出去逛, 那就回来休息嘛。”

叶佳妤撇撇嘴,她原本还满心想着早去玩儿的,忽喇喇一下子说不能去了,让她如何不沮丧。

但也没什么办法, 到底是天要下雨,除了接受,也没法子让它把雨都收回去不是。

雨不大,只是淅淅沥沥的, 一时间也不见有停的迹象,叶佳妤和沈砚行冒着雨按时赶到了工作室,夏明远他们已经在那里了。

坐下就是继续昨日的工作,沈砚行要的冰鉴已经做出来,他仔细的端详着成品, 回忆着宋代史籍里记载的宋代冰鉴,形状模样都对得上了,便搁到一旁去, 自有工作人员会妥善收好。

他和夏明远等人开始合计玩具一项, 有的可以让道具公司代做, 如老虎和兔儿爷,但另一样宋代流行的玩具磨喝乐却要道具师亲自做。

组里有个道具师是个三岁小男孩的爸爸,在家也给孩子做过玩具,沈砚行一早就盯住了他,美名其曰:“这全都是为了节省经费。”

夏明远一贯是不参与这种事的,他早就跑到隔壁去了,见叶佳妤正捧着笔记本,上头密密麻麻的小字,她一面看一面嘀咕着什么。

她穿着一件烟灰色的宋裤,上身一件白色的雪纺无袖上衣配一件半袖的雪纺对襟外套,整个人看起来轻盈飘逸又不妨碍动作显得极为好看。

夏明远笑着同她打招呼,“这是在准备做什么?”

叶佳妤拿了一瓶鲜奶,抬头笑着应道:“冰酪。”

“鲁迅先生笔下的冰酪?”夏明远愣了愣,有些疑惑。

叶佳妤寻思了片刻,套用了沈砚行给她解释的话,“应该跟那个有点点区别。”

她忙忙碌碌,夏明远不好再继续打扰,于是又回到了沈砚行那边,刚一进去,就听见沈砚行道:“《西湖老人繁胜录》里说多是穿乾红背心系青纱裙儿,或者着背儿戴帽儿,乾红就是深红色,背儿就是穿在外面的半臂或者背心那种,那个时候是泥塑的,你想个办法做得差不多就行了。”

“磨喝乐……这是什么东西?”年轻的道具师一脸的茫然,不知道沈砚行说的这是什么。

沈砚行哦了一声,仔细解释道:“这是宋朝最流行最时尚的泥塑玩具,磨喝乐是梵文音译,也叫摩罗,是从西域传过来的,当时卖得还不便宜,有点像现在的芭比娃娃,可以给它搭配衣服,很多小孩都很喜欢。”

他一面说一面把资料和图片都给对方,其实就是一个梳了宋代发饰的矮胖矮胖的小娃娃,“不难做,沈老师放心罢。”

“不难做就多做几个。”沈砚行把东西给他,顺道在白纸上开始画娃娃的衣服,剧组有专门的服装组,但给几个娃娃做衣服这种小事他并不打算去麻烦他们。

宋朝衣饰自有特点,也有典籍图片可以参考,沈砚行一边画,一边道:“有空可以多做几个,既是备用,以后也可以给小朋友玩。”

他顿了顿,抬眼露出一抹笑来,“是不是有人结婚了还没生孩子的,可以带一个回去,对已婚女性来说,它还有求子的愿望,《唐岁时纪事》就曾记载它为妇人宜子之祥,谓之化生。”

“那沈老师,要不要给你留一个?”有人打趣道。

沈砚行点点头,“我就不求子了,拿去哄你们叶老师。”

旁人一下就齐齐噫了声,又都笑起来,气氛十分欢乐。

屋外的雨下了停,停了又下,空气有些微凉,但却也没人注意,依旧忙得热火朝天。

叶佳妤把牛奶放进冰箱速冻成冰砖,根据有关考证,冰酪的做法和老北京雪花酪很相似,即将冰块刨碎后浇上牛奶食用,这就是冰激凌的雏型,在宋英宗治平年间风靡一时。

诗人杨万里为此还写有一首五绝,诗云:“似腻还成爽,如凝又似飘。玉米盘底碎,雪向日冰消。”

为了能让成品更加细腻,叶佳妤考虑过后,决定在里面加上些许自制的雪糕试试。

牛奶和蛋黄、砂糖入锅,用小火边加热边搅拌,煮到变得黏稠才熄火倒进碗里晾凉,然后再放进冰箱冷藏,隔一段时间就搅拌一次,以免形成过多的冰渣。

中午的时候冰激凌终于冷藏好,叶佳妤把牛奶冰砖拿出来,用刨冰机刨出细细的冰碎末,然后加入一些冰激凌拌匀了,在放进玻璃小碗里累成一座小山的形状。

她还特地淋上一些炼乳,冰末渐渐融化,和着炼乳慢慢的从上自下流到碗底,那种感觉就和现在的冰淇淋毫无二致。

叶佳妤抓紧时间拍了照,然后又盛了一碗,加上一点用水稀释了的草莓果酱,红通通的果酱搭在雪白的冰酪上,显得悦目至极。

折腾老半天总算折腾好了,两位道具师一人端了一碗,边吃边道:“万一导演加戏,还得去冷饮店买,叶老师你说是更像绵绵冰还是膨膨冰?”

“膨膨冰。”叶佳妤一面继续做着刨冰,一面想了想,“因为它更像雪。”

她又做了几份冰酪,两种口味都有,然后端了过去给沈砚行他们。

恰好看见有人在做小衣服,她好奇的问了声,得知是在做宋代芭比娃娃,一下就两眼放光,“公仔啊,那个……我可不可以……”

她欲言又止,但对方一下就看懂了她的眼神,马上指指沈砚行,“叶老师放心,沈老师已经替你预定了。”

“真的?”叶佳妤转头去看沈砚行,笑得一双眼都眯了起来。

沈砚行挖了一口奶香浓郁的冰酪含进嘴里,似笑非笑的瞥了她一眼,他早就料到了这点。

短暂的午饭时间过后,沈砚行决定去睡午觉,起身时看到叶佳妤从门前经过,忙叫住了她,“雨才刚停,你又要去哪里?”

“我早上接到水产摊主的电话,说今天有好的蟹,我去取一下,下午要用。”叶佳妤站在门口,往里头看了眼,见大家都在休息了,正坐在一起聊着天。

沈砚行走了过来,“我送你去罢。”

“不了不了,你早点午睡,市场离这里不远,阿标哥陪我去就行。”叶佳妤摆了摆手,又怕他不放心,于是提出了让刘标陪着一起去。

方莫早晨被沈砚行拜托了件事,将他们送到影视基地后就开车去了杭州,替沈砚行取他之前定做的一套锤纹玻璃镶银梅花的茶具,只留下了刘标一个人。

见刘标跟着她出去了,沈砚行站在门口想了想,觉得不会有什么事的,这才转身回了屋。

叶佳妤出了门,走了一段路后发现路边的公交亭旁边有共享电动车,便扫了一辆。

刚刚骑上去,她忽然想起了另一件事,转身对刘标道:“阿标哥,我把要用的香料落在酒店了,你回去取一下好不好?”

“可是我得跟着你,保证你的安全。”刘标有些犹豫,不大愿意让她一个人走。

可是叶佳妤却道:“市场离这里很近的,我骑电瓶车如,一会儿就取回来了,说不定你刚从酒店回基地我也回来了。”

她停了下来,看见他面有难色,又劝道:“其实哪里有那么多危险,你看这几天不是都一直平安无事,没事的,你快去罢,下午时间特别紧张,要做好多事呢。”

刘标想了又想,“那……你得注意安全?”

他到底还是被叶佳妤说服,同意让她一个人去市场,此时天上的雨已经停了,但天还是阴阴的,不知道还会不会再下。

叶佳妤再三保证自己一定会休息安全,这才在他的注视下骑着黄色的小电瓶往菜市场去。

她要去的菜市场在一所小学附近,叶佳妤这几天和两位同事早就已经走熟了路,甚至知道有小路可以迅速到达那里。

才下过雨,地上有些积水,车轮忽的辗过,溅起一片小小的水花,她忙抬起脚,等过去了又再放下,一路上跟玩儿似的。

或许是因为下雨的关系,人们都没有出来,路上行人也稀少,平日里常见的游客也不见了。

为了赶时间,叶佳妤决定抄近道,从一条小路的路口拐了进去,过路的人就越发稀少了,甚至一个都没有看见。

走了一段路,叶佳妤却发现后面好像一直跟着一个也是骑电瓶车的人,她趁着拐弯时回头看了一眼,见是个穿着牛仔衣的男人,一直和她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男人很陌生,叶佳妤心里立即就起了警惕,跟沈砚行在一起的好处之一,就是有个当重案组长的辜俸清隔三差五给她普及各种版本的劫财劫色凶杀案和自救方法。

为了以防万一,她悄摸的伸手拿了手机,把联系人页面调了出来,并且装进了裤子口袋里——她头一次庆幸自己为了方便,给这件原本没有口袋的宋裤改了个口袋。

又走了一段路,叶佳妤忽然觉得车子好像电量有些不足了,不由得在心里骂了一声,这都什么破车,才骑了多久,居然就没电了,是在搞笑吗!

她仓促的回了个头,见到那男人突然就加快了车速向她靠近,即便她做了再充分的心理准备,也没有料到男人直愣愣的就向她撞了过来。

“哐当!”叶佳妤根本没有能稳住自己,两个轮的车子很容易就倒向一边,她也跟着倒下去,立即就被车压在了下面。

膝盖应该是磕破了,手肘也是,火辣辣的疼,她来不及细看是不是,只下意识就想翻身爬起来,赶紧跑,这里离路口已经不远,只要过去了,就到大马路了。

叶佳妤此时还有能冷静的想着对策,直到男人阴笑着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她身边,他伸出手来,拉住她的小腿往旁边一拖。

“哐!”车子彻底倒在了地上,叶佳妤觉得自己像被一条毒蛇缠住了,心里瞬间就涨满了害怕。

男人色眯眯的凑过脸来,“呦,小姑娘,不是本地人吧,是来旅游?”

男人的声音粗哑,像石子在水泥地面划过的粗砺,难听至极,让人忍不住背后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叶佳妤咽了口唾沫,心里害怕得发抖,又无比后悔,早知道就不该让刘标去取什么香料,更不该为了省时间抄这近路。

“小姑娘,这附近没人的,你就算喊,声音也传不到路口去,不如这样,你陪哥玩玩儿,哥开心了就放你走,怎么样?”男人俯下头来,冲叶佳妤吹了口气。

叶佳妤被他的口气熏得要往后倒,“你、你……”

她说不出话来,男人似乎觉得她已经是砧板上的肉,神色愈发得意,伸手就要拉她的衣服。

要看那只让人恶心的咸猪手就要摸上来了,叶佳妤只能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一面努力表现着自己的害怕,另一面又紧张的等待时机。

男人离得越来越近,甚至就要把嘴凑过来了,叶佳妤极力忍耐住心里的害怕和恶心,猛的一伸手,就往男人的裤/裆抓去。

她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不管摸到都用力一捏,立刻就听到男人嗷的一声惨叫。

伴随着惨叫声,男人放开了手,叶佳妤勉强看清自己的手放在哪里,这才知道自己抓住了男人的下/体,典型的猴子偷桃招数。

男人想掰她的手,她手里一用力,“不许动!再动我就弄死你!”

她的声音尖利,似癫若狂,一下就把男人吓得不敢动弹。

这也是辜俸清曾经教过她的一招,即便很恶心,但她根本不敢放手,另一边手摸过了掉在一旁的手机,拨通了110。

沈砚行虽然就在了影视基地,但不知为什么,心里一直都觉得有些心神不宁,连午睡都没法安稳,只好又爬起来。

他觉得叶佳妤去了很久,不知道怎么还不回来,他和别人嘀咕,“这市场到底多远,怎么还不回来。”

过了不知多久,刘标却忽然一个人回来了,他忙叫住他,“标哥,阿渝呢?”

刘标愣了愣,“大小姐还没回来么?”

这句话一出,俩人都愣了,心里不约而同的觉得有些发凉。

两人对过话才知道叶佳妤一个人去了市场,至今都没有回来,沈砚行连忙打电话,却一直都没人接。

心里的不安持续扩大,直到沈砚行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他忙接起来,“阿渝?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来?”

“沈……沈砚行,我现在发个定位给你,你快点来接我!要快!”叶佳妤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沈砚行想安慰她,却听到她啊的一声尖叫,“叫你不要动!再动我就掐死你!”

他的脑子嗡的一声,顾不得再说话,连忙拉了刘标一起,照着叶佳妤发来的定位赶过去。

天又落了雨,且越落越大,沈砚行骑着一辆自行车,飞快的在雨幕里横冲直撞,身边有一辆警车呼啸而过。

等他终于见到叶佳妤,看见坐在地上淋着雨起不来身的那个人,他的心忽的一下子就稀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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