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死亡笔记(1/1)

“噗,噗…”棒球棍砸在杰克的头上,发出了沉闷的响声。

不知道砸了多少下,等我回过神来,杰克的头已经血肉模糊,原本微弱的惨叫声也已经彻底消失不见了。

我大口的喘着粗气,扔掉了手中的棒球棍,看着自己有些颤抖的双手,一种奇异的感觉在我胸口间不断的游走。

那种感觉,竟然是满足与…快意!

难道我还有做杀手的潜质?我自嘲的笑了笑,将棒球棍扔在了地上,抓起桌上的饮料狂灌了起来。

将杰克的尸体扔到床上后,我坐到座位上点了一根烟,疲惫的坐到的椅子上,接下来,只要等到太阳升起就可以了。

然而,还没等我屁股坐热乎,房间的门却被推开了。

我心中一惊,立刻抄起棒球棍转过头去,却看见一个庞大的身影正站在门口。

是那个原本正在楼底下呼呼大睡的老板娘!

看到她,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目光中也流露出了几分嗜血的目光。

如果被她报了警,那么我之前所在的就全都白费了!

深吸了一口气,我拿着棒球棍就要冲上前去,但就在此刻,老板娘却笑了:“这是你第一次杀人?”

我愣住了,停下了脚步。

这时我才发现,老板娘看到尸体后既没有尖叫,也没有转身要跑的意思,最关键的是,她看尸体的眼神实在是太平静了,就像是看到了再普通不过的物体。

我握紧了棒球棍,冷声道:“你到底是谁?”

老板娘笑了,笑的很是开心。

她扭动着自己肥大的身躯坐到了我身前,大大咧咧的对我招了招手:“坐下吧。”

我没有动,脖子上的寒毛却一根根倒竖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这个女人给我一种很是危险的感觉,比之前的杰克还要危险。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只老鼠被蛇盯住了般,那股灵魂深处本能的恐惧几乎让我转身就逃。

这种不安的感觉,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我死死的盯着她,一动也不敢动。

见状,她有些失望似的看了我一眼,嘟哝道:“还以为你也是个喜欢杀人的家伙呢,看起来并不是呢。”

我摇了摇头,沉声道:“我并不喜欢杀人,但是我也不介意杀人!”

“怎么样?杀人是不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她的脸上露出了一抹陶醉的神色。

我犹豫了下,还是点了点头。

“那就对了!”她一拍手掌,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神色:“我第一次杀人是在13岁那年,附近有个流浪的乞丐经常色迷迷的盯着我看,所以我就有一天把她引到了一片麦田里,拿出铁丝来将他勒死了。他脸上那种表情,直到今天我都还清晰的记得,实在是太赞了!”

看了我一眼,她又有些意犹未尽的说道:“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才发现原来杀人这件事原来是会上瘾的,这件事只有开始,不会有终结。”

我看着她有些病态的脸,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看我有些茫然失措,胖老板娘轻笑了一声,接着说道:“ 你不要害怕,我只是看到你有些喜欢罢了。如果要处理尸体的话就下去找我,我还可以免费让你参观下我的收藏间哦!”

“你嘴中的收藏间恐怕就在这间旅馆内吧!这样做你就不怕被警察发现吗?”

“在我的收藏间内,警察也有不少哦!”

说罢,胖老板娘站起身来走了,沉重的脚步声在走廊内响了起来。

我目瞪口呆的站在房间内,看着她离去的背影,一股寒意忽然从心中升了起来,像是要把全身的血液都冻僵般。

若不是胖老板娘亲口承认,我真的没法把这个胖乎乎看上去还有些傻乎乎的老板娘跟变态杀人狂这样的字眼联系起来!

一想到我竟然在这样的旅店内安全活过了四天,我就在心里忍不住一阵庆幸。

将门关上后,我紧张的坐到了椅子上,静静的等待着黎明的到来。

等到天亮了,一切就都结束了。我在心里如此安慰自己道。

这一次的游戏体验和之前不同,除了恐惧外,我竟然还隐隐约约的享受到了微弱的快感!

和之前漫无目的的被动接受不同,经过这一次,我终于确定了狼人杀这个游戏并不只是只能单纯的逃跑和等待,在这里面确确实实的隐藏着生路等着我们去发掘!

而且,在找到生路或者在游戏中做出了比较出色的表现后,狼人这家伙总是会或多或少的给点福利!

第三局狼人杀游戏中,我率先投死了两个狼人阵营的玩家,因此得到了“猎人”这个隐藏职业,并借此勉强逃过了一劫;

第五局游戏时,我第一个从梦境中苏醒,狼人给了我一块“免死金牌”!

算起来,接下来要出现的那件鬼器将是我在游戏中除了免死金牌外的第二件道具!

一想到狼人对它的介绍,我的心忍不住火热了起来,能够对抗的恶鬼的器具,那么它会有多大的作用?拥有它后,我的生命应该能进一步的得到保障吧?

时间一份一秒的过去了。

待到清晨6点时,第一缕阳光终于冲破了乌云,顺着窗户照耀到了我的床上。

被阳光照到之后,杰克的尸体忽的消失在了空气中,原本那已经被鲜血染红的床单也恢复了洁白。

在床单上,一本厚厚的黑色笔记本静静的躺在床上,旁边还有一只黑色的钢笔。

我咽了口唾沫,走上前去,颤抖着将笔记本拿了起来。

笔记本摸上去很是厚实,掀开之后,我愣住了。

在第一张纸上,画着一个狰狞的厉鬼,头顶羊角,面色狰狞,嘴角还留着一滴鲜血。

下一刻,恶鬼的图像缓缓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一行行暗红色的文字,像是用血所写的。

“三个世纪前,一个变态杀人狂在这个日记本上详细记录了他的杀人过程,每杀一个人,他便将一个受害者的血液涂到那页纸上。现在,虽然杀人狂已经坠入了无边的地狱,但是笔记本上的冤魂却并没有得到安息。如果你能弄到足够多的血肉,那你就能驱使这上面的恶鬼为你服务!”

“只要你肯付出足够的代价,恶鬼就可以为你杀死这个世界上任何人!”

“提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一具美味尸体所摆不平的 ,如果有,那就两具!”

等我看完后,上面的字迹又缓缓消失了,重新变成了一页空白。

我仔细等了好久,却始终没有等到那笔记本上再次出现字迹,也没有是用说明。

靠,这不是三无产品吗!

我在心里暗暗吐槽了一句,然后便将笔记本和钢笔放入了身旁的一个手提袋里。

既然任务已经完成了,那么接着在这待下去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我提着袋子推开了门,打算去大使馆那边找王笑笑。

但等我走到门前时,门却自己开了,一个穿着警服的家伙站到了我身前。

四目相对,我们两个都傻眼了。

我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咳嗽了一声:“你好,警官,我是这里的服务生,来打扫房间的。”

那警察的脸上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行了,赶紧走!”

“嗯嗯!”我强作镇定,慢慢的从警察身旁走了过去。

然而,就在我走了没几步时,我忽热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声音,那声音我是在是太熟悉不过了,玩CF这么多年,那声音我曾经听过无数次。

是子弹上膛的声音!麻痹,那家伙早就发现我是装的了!

来不及多想,我瞬间扶住把手从从二楼跳了下去!

也就是在这时,枪响了!

我重重的跌落在地,小腿被震得一阵发麻,但是却不敢停留,赶忙朝门口冲去。

“站住!别跑!”身后传来了警告声和脚步声。

我暗骂一声,跑的更快了。

急冲冲的拍到昨天我藏摩托车的地方,我做了上去夺路狂奔。

但是还等我穿过几条路,身后的警笛声就响了起来!

日!我一把将油门拧到底,身下的雅马哈发出了刺耳的引擎轰鸣声,凶猛的朝前驶去,惹得路上的行人纷纷 大骂。

不多时,透过后视镜我发现追我的警车竟然已经密密麻麻的堵满了一条街!

前面是我骑着摩托车狂奔,后面是警车死追不舍,看上去竟然颇像我以前玩过的一个叫《侠盗猎车手》的游戏,靠,想想都刺激!

迎面而来的风劈头盖脸的吹打在我的脸上,刮得我耳朵一阵生疼,我的眼睛也微微眯了起来。

此刻我的心中完全没有害怕的神情,反而兴奋的想要大声吼叫,身下的雅马哈给了我一种无限的安全感!

日!等这次回去,老子一定也要弄辆雅马哈!

因为不清楚路况,我骑着车左摇右拐,看哪顺眼就走哪,不多时我竟然糊里糊涂的转到了高架桥上!

到了高速桥上,警车也慢慢追了过来,我的两旁都被警车包围了。

旁边的一辆警车打开了窗户,一个警察探出了头,对着我大喊道:“停下!放弃抵抗!不然的话我就开枪了!”

我抬起了左胳膊,看了眼手表,距离游戏结束的时间,还要五秒!

放下胳膊,我冲他笑了笑,竖了个中指!彻底的松开了车把!

下一刻,在我的狂笑声中,周围的一切都定格了。

呼啸而来的风,猪肝色的警察,身下的雅马哈,甚至是时间。

一阵白光闪过,游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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