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无望的抉择02(1/1)

说完,头像就灰下去了,无论她再怎么发送消息过去,对方的头像始终灰灰的,没有回复。

粱以梦搜出了刘楠最近参加的那期节目,因为始终不愿称她为“左潇潇”,所以偏执的以节目名字为关键字搜索,找到最近的一期点了进去。

她居然又把刘楠面目全非的自我介绍看了一遍,依旧觉得难以接受,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挑男友的眼光,她心动男生的类型怎么看都像是王迪,只不过最后没有成功牵手。

看完节目回家时,已经很晚了,风吹着树叶沙沙作响,昏黄的路灯照亮的地方空无一人。

粱以梦胆子很小,斜前方的树丛里突然传出了脚步声,吓得她浑身一抖,正看见一个刚刚解完小手的男子从里面走出来。说不上为什么,她下意识的反应就是跑,拼了命的朝前跑,幻想马上就能到家该多好。

身后传来了摩托车的声音,声音越来越近,可以听出摩托的速度越来越快。她的背脊一阵发凉,上牙紧紧的咬住嘴唇,然后摩托车嗖的一下从她身边开过,带出来的风扫乱了她的头发。

她犹如错过了一场灾难,蹲在地上,抱着自己的书包,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记得刚来的时候,刘楠曾经说过,这城市太大了,甚至小小的一点黑暗就会让人迷失了方向,你想回头却怎么也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当晚她没有睡好,不知道是惊魂未定,还是觉得夜长梦多,总之思绪很乱。

第二天,她准时去咖啡厅赴约了,坐在角落里的她戴着大大的墨镜,朝她招了招手。她点了点头,然后走过去,“差点没认出你来。”

的确很难认出来,毕竟她又开始穿名牌衣服,背昂贵的包包了,做了新的指甲,还化了妆。这样的她,比粱以梦初见的她还要美,不仅仅是外表,而是整个人都有一种焕发新生的气质。

“我穿这身衣服是不是很显老啊?”方萱明显是在开玩笑,她在穿着打扮方面永远不会没有自信。

粱以梦却全然不关注这些,毫无过度的直接劈头盖脸问,“我说你这些日子干嘛去了,找你都找不到,我都快担心死了。”

“去看病了。”她一笑带过,“现在康复了。”

“你当时真是把我吓坏了,好在现在没事了。”

“好了,不说这个,你知道我康复了以后,第一个来找我的人是谁吗?”说到这里,方萱精致的脸上才有了忧伤的表情,她低下头转着戴在手上的牛皮手链,想必它是为了遮挡手臂上那条丑陋的疤痕,“是周瞳,但他不是来关心我,甚至不是看看我是死是活,而只是需要一个神志清醒的我配合他签一份离婚协议书而已。”

粱以梦想到方萱躺在血泊中的样子,想到周瞳当时有可能会是一副不痛不痒的表情,气得都要爆炸了,嘴上已经先一步骂了出来,“这个王八蛋。”

“嘘。”方萱把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注意你的淑女形象。”

“梦梦,其实我这次叫你出来,是来跟你道别的。”她又说。

粱以梦惊讶的问,“你要去哪儿?我们才重逢啊。”

“我想去英国找我妈妈生活一段时间,养病期间爸爸也一直在忙活这个事情,手续差不多都快办完了。”

粱以梦终于大胆的问,“是因为周瞳吗?”

“怎么说呢,有一半的原因吧,另外一半是我想忘掉这里的过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粱以梦忽然拉住她的手,“亲爱的,我担心你。”

方萱说,“放心,一个‘死’过一次,怎么也不想再去鬼门关走一遭了。”

“胡小星知道吗?”粱以梦问。

方萱没有回答,抿着嘴笑了,然后端起面前的水喝了一口。

“什么时候走。”粱以梦终于还是问出了自己最害怕问出的问题。

“估计也就下礼拜了吧。”

“好吧,那我就承包你剩余的时间吧。”

于是,为了能更好的跟方萱度过几天,她准备去找齐菲请假。

她想了很多自认为无懈可击的理由,可以在公司上下乱成一锅粥的时候,连续用掉自己的所有年假。只是当她走进齐菲的办公室,说出自己的请求后,接下来发生的事就都跟他想象中不一样了。

齐菲说,“这可能是我在这个岗位上办的最后一件公务了。”

粱以梦看她把公司的很多文件都翻出来摆在了桌上,像是在做交接工作,“你要回老家了?为什么放弃了?”

“不是我放弃了。”泪水在齐菲的眼眶里打转,她在努力的保持着最后的尊严,不让它们掉下来,“我最终还是‘死’在了这个尔虞我诈的职场里。”

“为什么?不是公司上层出了问题吗?”

“你难道不懂一朝天子一朝臣的道理吗?”齐菲说,“我的顶头上司不仅自己栽了,还要把我也拉下去。我原以为他是看中了我一无所有,觉得我能成就一番事业,没想到他只是喜欢我的蠢而已。”

齐菲冷哼了一声,又加重语气的重复了一般,“蠢啊,只是蠢而已啊。原来我的弱点才是我的利用价值。”

粱以梦没有说话,看着齐菲拿过了她的休假申请,以为她会大笔一挥的签上名字,可她写的很慢很慢,一笔一划的用力写着自己的名字,也许她在留恋,这份文件可能是她与这个公司的最后一点联系,也许她在悔恨,她所拥有的辉煌都只是昙花一现的烟火,也许她在想念,想念远在家乡可能已经结婚生子的那个人。

她又看了看,就递给了粱以梦,“没想到签了这么多文件的名字,最后的一点价值就是如此了。”

粱以梦不知该说些什么,当初如果不是齐菲,最有可能坐上这个位置的人便会是她,曾经的自己不知如何苛责她,所以此刻的自己也不知该如何安慰她,只好说,“这大概就是命运吧。”

她说完就转身,刚要推开门的时候听见身后的齐菲说,“我以前就不相信命运,结果绕了这么一大圈,结果还是跟最初一样,可……这一路走来我失去的太多了。”

粱以梦没有回头,毕竟话说到这种地步肯定是要悔不当初的,也一定会抱头痛哭的,那么又会有谁希望自己最落魄的一面被别人看见呢,何况又是一个见过自己最春风得意,不知死活一面的人。

她低下头,在推开门前,用几乎只有自己才能听得见的声音说,“保重。”

假就在这样乱七八糟的一场离别总请成功了,她和方萱开始疯狂的逛街,然后去吃以前没吃过的美食,去游乐场和游戏厅,她们都尽可能不去想分别的事来徒增烦恼。

暮□□临,两个人才从商场里出来,方萱提议回学校转一圈。

两个人到了学校门口,远远看见守门的还是那个不太和善的老大爷,互相吐了个舌头,都心领神会的往反方向走去。

“也不知道咱们以前老翻的那堵墙现在加高了没有。”

“不知道,先去看看再说。”

“你看,是不是这儿。”

“恩,我拿着东西,你先翻过去。”

方萱脱掉高跟鞋,挽起长裙,“喂,你站过来点,以前我可都是踩着你的腿上去的。”

粱以梦翻了个白眼,“我不要,你这些年越来越胖了。”

“你居然敢说我胖。”方萱不用他,自己撑着跳上了墙,翻过去,结果就听对面传出“哎哟”的一声惨叫,然后便是“嘿嘿嘿”的笑声。

粱以梦看也没看的将手里的包扔过墙,自己也翻身一跃跳了下去,才看见方萱正开着看门大爷卖萌的傻笑。

大爷手里的手电筒又照向粱以梦的脸,“又是你们俩,刚才我就看见了,一直跟着你们,以前不爱走门,现在都成习惯了吧。”

“这不怕您把我们当成捣蛋分子,不让我们进去吗。”粱以梦边把地上的包捡起来拍着土,边对看门大爷说,“这不,果然您老对我们印象深刻啊。”

“我们就是突然想念母校的一草一木了,想回来看看。当然,也包括您了。”

“你们这些小姑娘别整天弄的挺文艺。”他说,“行了,看去吧,赶在锁门之前离开就成了,几点锁门你们也知道。”

“遵命。”粱以梦做了一个敬礼的动作,大爷已经转身离去了。

“以梦,你有没有觉得大爷好像一下老了好多。”

粱以梦又看了一眼大爷的背影,以前他走路很慢很稳,现在走路依旧很慢却有些又摇又晃了。忽然就看不真切了,她说,“也许吧,咱们去校园里溜达溜达。”

操场上,有打篮球和踢足球的男生,球场边总会坐那么三两个女生旁观,不为球赛的输赢,只是为了能看到他在场上的英姿飒爽。

树影下,三两成群的人一起走着,或散步,或聊天,聊着与青春有关的话题,还没有畏惧青春的稍纵即逝。

“以前咱们晚上出来遛弯也老聊天,那时候说的最多的就是凌然和周瞳了吧。”方萱居然说出了周瞳的名字,像是在说一个与他重名的人一般平静。

“是啊,那时候觉得爱情是天底下最大的事,偏偏咱们遇到的还都是同一种人。”

“说实话,你跟凌然现在还有联系吗?”

“有,他最近又莫名其妙的对我很好,但我对他的感觉似乎跟以前不太一样了,却还是在乎吧。”

“以梦。”方萱突然停下脚步,很认真的说,“其实有些事,我一直瞒着你,可我要走了,觉得有些事情还是有必要告诉你了。”

粱以梦心里一沉,知道这件事肯定与凌然有关,而且并不是什么好事,但没想到很多事她都猜中的开头,却猜不中结尾。

“其实,我见过刘楠。”方萱说。

“什么时候?”粱以梦不免还是有些惊讶的,她确实曾经很想介绍刘楠和方萱互相认识,但由于刘楠的不友好,这个愿望一直没能实现。

“就是你怀疑凌然有问题的那次,我早你一天去了他们学校,想帮你问问清楚,才知道他在学校其实有很多交往不到几天的女朋友,而且很多人对他的评价都很差。也就是那一天,我遇见了同样是去找凌然问个究竟的刘楠,没想到凌然早就知道你们关系非常好,甚至以跟你分手为条件来要挟刘楠跟他在一起。”

“刘楠知道你对爱死心塌地,就算告诉你凌然有多坏你也不可能相信,到时候他继续劈腿,伤心的还是你,倒不如那个人就是她,就能让事情变得简单很多。其实,她更希望你会因为她而放弃凌然,等到你们和好的时候,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

“可惜她没等到这一天。”粱以梦面无表情的说,“我为了一段虚无的爱情,可耻的爱情,选择了跟她老死不相往来。”

“对不起,我一直连说出这一切的勇气的都没有。”

“所以,你的早就知道刘楠会来参加你的婚礼,还故意把她安排在了男方那边,对吗?”粱以梦有些失控的说,“也许她当初就是骗了你,她就是喜欢凌然!”

方萱急哭了,“我没想到结果是这样。”

“我也没想到结果竟是这样。”粱以梦自言自语道。

她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为什么真相揭开的时候,才发现对方不仅恨她不死,最后还要落井下石。

“那你知道她现在已经叫左潇潇了吗?”

“不知道,自从婚礼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联系过。”

“她上电视了,也许我所在的城市到处都是她的笑脸。”她冷笑着,“想想还真觉得讽刺,以前她就说自己很想上电视,可我们长大的那个地方,拥有一台彩色电视都是件奢侈的事情。”

她又说,“也许你们的童年里所能做的事太多了,但对我和她来说,活着才是头等大事,而不是好好活着,我一直以为自己拥有了最奢侈的友谊,原来我错了。”

方萱不知她所说的拥有是否包括与自己的那份友谊,她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她在一开始欺瞒她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结果,既然已经做了坏人,她索性做到底,“她们在一起的时间确实很长,说明你真的不是凌然要找的那种女生,而她才是。”

“我不想听你再说下去了。”粱以梦加快步伐朝前走,越走越快,方萱的高跟鞋有些追不上了。

粱以梦怎么可能承认这个事实,她从来不相信爱情需要什么缘分,而坚信金城所致金石为开的道理,认为只要自己执于对他好,总有一天他会被感动的。

其实,方萱说的道理她又怎么会不懂,只是她恨,恨自己遇上了想象中的爱情,却得不到想象中的爱情。

方萱又自己在学校里溜达了一会儿,以前周瞳也是陪她在这里走过无数次,也是在第几棵树下第一次亲吻,又是在哪个雨夜吵架,她为他找工作而着急,她原谅他的背叛。

有了以上种种,才有了今天的方萱。

原来,成长是需要记忆的,无论时好时坏。好的记忆让你慢慢长大,坏的记忆令你一夜苍老。

她离开时,门口的传达室没有人,她把刚才买的一包烟放在了桌子上,悄悄的离开了。

记忆是因为某个人,某个地方,某一首歌被突然唤醒的,每一个人都是别人记忆里的碎片,而方萱将要把属于很多人记忆中的那个碎片拿走了,因为她想用离开这种方式,将自己脑中关于这个城市的所有记忆粉碎清除。

在离开前,她还有最后一件事骗了粱以梦,那就是她离开的日期。她特意说的晚了一些,然后就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声无息的消失掉。她并没有想过她们会吵架,不过这样也好,也不用因为机场送别而哭惨了。天下本就无不散之筵席,她不想看到那样伤心的画面。

她希望飞上万米高空的自己,能把属于这座城市的欢喜和悲伤统统放下,能在另一个地方做一个全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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